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的通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激励金融机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机制,组织协调金融部门开展银企授信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及利率杠杆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简化抵押、担保手续,降低评估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或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授信额度,不断优化融资环境。
  2.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或通过兼并、收购等形式重组上市;引导、支持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集中民间资金转化为非公有制资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请利用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用BOT、TOT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
  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发展票据贴现、质押贷款、鉴证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品种,拓宽和细化信贷市场。按照实物监管和资金监管相结合原则,实行灵活的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尽量简化贷款手续;探索用企业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质押获取贷款的方式方法。
  3.争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要积极争取国家和我市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专项资金和基金。主要有:一是国家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我市财政每年增加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个人、企业和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用于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资产或权益);四是其他资金。要整合各种资金,用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创新。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平台
  要整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优势,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组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中介机构共同攻克技术难关和联合开发,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加快组建一批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创业需要的开放式、共性技术中心,以优惠条件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节省投资,降低创业成本。
  (三)建立和完善培训服务平台
  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精神和市委关于人才强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引进工作。结合国家实施的《银河培训工程》,建立各类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交流制度,鼓励各类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人才的委培、代培、定向培养等服务。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评估,在全市建设确认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县培训基地。同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强化职工技能培训。
  1.积极培养专业人才
  加快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用高素质的人才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全面发展。(1)从非公有制企业中有针对性地选送人才到大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规范化教育培养人才。(2)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人才交流服务体系和技术经济信息网络,每年对专业人员进行轮训。(3)注重提高经营者的政策素养,定期举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培训,帮助经营者正确地掌握和运用政策为企业发展服务。
  2.培养职业经理人及其市场
  目前,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属于家族制企业,企业上规模以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主的管理能力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家族制企业中原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些积极因素逐步转变为消极因素,由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滋生的宗法性和封闭性特征,制约非公有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样的企业,需要加速“两权分离”的步伐。引进职业经理人,采取管理层持股、技术人员入股、稀释家族股份等方式淡化家族产权。由一股独大向产权多元化发展,在非公有制企业内部建立职工入股制度,鼓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资金或自身的人力资本入股,把人才自身的利益与企业发展联系起来,有利于人才的稳定和潜力的发挥。建立职业经理市场与监管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信息对称性,提高职业经理人对于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建立职业经理人的个人诚信体系,推动经理人市场的健康发育。
  3.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非公有制企业或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人才资源转变为人力资本的机制。鼓励外出投资者和务工人员回重庆创业。破除人事管理中的身份和所有制界限,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吸纳进入就业市场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其入城落户、档案管理、职称评定、住房和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与公有制人员享受一视同仁的待遇。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主出国考察和开展省际、国际交流。
  (四)建立和完善创业服务平台
  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改善创业环境的要求,加大创业辅导力度。以市乡镇企业干校(中小企业培训中心)为基地,利用社会各种资源,组织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要依托和引导一批中介机构,开展政策、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对创业者创办企业进行全程服务。要大力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把闲置的厂房和设施改造成为创业辅导基地,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新的就业领域。
  1.政策咨询服务
  积极开展相关政府扶持基金、专项资助及贷款融资的咨询服务,必要时协助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申请。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申请紧急援助资金,及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在成熟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资金短缺问题;对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资金援助。收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到政府相关部门,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更畅通,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2.管理咨询服务
  组织政府官员、高校专家、商界成功人士成立“创业辅导专家委员会”,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经营计划顾问服务,诊断企业经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企业策划、建立有效的发展模式。提供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咨询顾问服务,并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开展各种层次的创业训练和专业培训。
  (五)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平台
  在市中小企业局现有网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同时,建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和动态监测指标体系。
  1.建立信息平台
  市中小企业局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时,应注重建立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数据库,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免费发布信息的平台;为企业提供最新、最全的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和其他相关采购信息;为企业“打包订制”各类商业信息、投融资信息、会展信息、人才信息、行业动态等。
  2.提供信息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商机的需求更加迫切。对此,根据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可采取两个方面的服务措施:一是针对有资金找不到项目,有项目找不到资金这一“两难”问题,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服务热线”;二是尽可能掌握大企业需求信息,及时向非公有制企业传递,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企业进行技术及产品配套,通过大企业拉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六)建立和完善市场服务平台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组织经营者到境外培训和考察。组织经营者到国内外进行商贸考察,帮助企业与国外、国内企业和经济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开展东西合作、国内国外合资合作、扩大对外开发和劳务输出、拓展新的市场提供服务。同时,支持中介机构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内外的各种展览、展销活动,促进经济技术合作。
  当前,全市要加快组建以市中小企业局为行政主体,以重庆工业展览馆、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外商投资协会、市非公有制企业促进会及各行业协会为协作单位的市场拓展服务体系,发挥市中小企业局在体系中的领导、协调与监督职能,着力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相对滞后、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问题。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服务平台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管理创新,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国际标准、ISO质量体系的建设和人员培训;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帮助重点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为企业以优质产品占领和拓宽市场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公示查询系统,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培育诚信守法典型企业,推进重庆市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
  (八)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平台
  当前,要进一步发挥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市政府外商投诉中心、市政府台商投诉中心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企业的投诉和法律咨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