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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涉及:一级、二级、三级托幼机构管理费、托幼(延时)管理费、示范性幼托园所管理费收费、公办幼儿园外籍学生就读学费、公办幼儿园非沪籍学生就读学费。
  二、各类教育单位名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均需公开各类教育单位。主要涉及:
  (一)普通中学、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工读学校、特殊学校、小学、托幼园所等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公办、民办、中外合作举办以及其它类型)。
  (二)区县进修学院(校)、民办学院(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机构)、老年教育机构、校外活动机构、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公办中小学校一览表、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一览表。
  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园)招生入学
  各区县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初中、小学、托幼园所招生入学相关的政府信息。一般包括:招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招生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范围、招生(入园)办法;考生录取的原则、方法、程序;学校资源配置和建设的基本状况(办学条件);报名所需的材料清单并提供表格下载;招生政策咨询电话、接待时间和地点;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对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处罚的公示。
  另外涉及:
  (一)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入学
  “推优生”、“特长生”和“零志愿”工作管理办法及操作程序;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报考寄宿制高中的报名网址、面试(测试)时间;历年分学校报考人数、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等。
  (二)初中招生入学
  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初中学校名录;寄宿制(或具有寄宿条件)公办或民办学校名录和招收住宿生人数以及住宿条件;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录;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名录。
  (三)小学招生入学
  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寄宿制(或具有寄宿条件)公办或民办学校名录和招收住宿生人数以及住宿条件;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录;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名录。
  (四)托幼园所招生入学
  实行就近入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章程。
  四、基础教育阶段转学、借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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