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继续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夯实电子商务的基础;重点推进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服务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建立并完善企业、消费者在线交易的信用机制,扩大企业与消费者、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的应用规模,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启动江西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程,通过预选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单位作为示范,重点在现代物流、支撑环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行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树立我省电子商务应用的典型,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大型电子商务应用企业。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守法、诚信、自律观念,增强企业和公民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高校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同时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十二)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省电子商务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相关政府部门和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从各自管理职能角度出发,积极研究尽快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和完善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信息、人才、金融、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培训、评估等全方位服务。
2.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形成推动合力。
各部门通力协作,争取上级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等部委的扶持,争取国债信息化专项、国家电子商务专项等方面资金支持;依靠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优势,形成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积极协调各设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重点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出现的资金、技术、政策等问题及时给予协调。
3.出台我省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等政策。
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税费支持力度,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研究、开发的财税支持力度,同时又必须加强电子商务业务的管理;将代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重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项目,纳入每年省财政技术改造贴息扶持的范围;研究出台鼓励现代流通业加速发展的土地政策;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在线销售和采购,对于在全省范围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连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应用企业,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的,报经国税机关批准,可以实行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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