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地氟病防治能力建设。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中,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地氟病专业防治机构,加强地氟病防治专业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精干的地氟病防治专业队伍;加强省、地、县三级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机构的建设及人员配备。
(五)加强应用研究与交流合作。
坚持科研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针,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积极组织地氟病防治科技攻关,加强地氟病综合防治措施的应用研究,研究特重病区形成原因和控制对策,积极探索氟骨症治疗的有效方法。
要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国内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我省地氟病防治工作水平;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防治步伐,提高防治效果。
四、经费预算
实现上述规划目标,共需投入防治经费7425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36000万元,地方财政承担14250万元,其它渠道24000万元。地方财政承担的14250万元中,购炉所需经费由省、地两级按6∶4的比例承担,其余经费按5∶3∶2的比例分别由省、地、县三级承担。
1.改良炉灶。
到2010年,全省氟病区改良炉灶230万台,其中通过健康教育动员群众自筹资金改良炉灶50万台,中央、地方和群众共同筹资改良炉灶180万台。每台炉灶按300元计算,共需资金690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3600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5400万元,地级财政承担3600万元,其它渠道24000万元。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需经费3500万元,其中教材、宣传画、VCD等健康教育教材编写及资料制作经费2700万元,健康教育设备购置费300万元,健康教育传播经费50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1750万元,地级财政承担105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700万元。
3.病人救治。
从2005年至2010年每年需救治经费25万元,6年共需经费15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75万元,地级财政承担45万元,县级财政承担30万元。
4.人员培训。
从2005年至2010年每年需培训经费100万元,6年共需经费60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300万元,地级财政承担18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120万元。
5.技术指导与督导。
从2005年至2010年每年需技术指导与督导经费150万元,6年共需经费900万元,省级财政承担450万元,地级财政承担27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