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15.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修订完善预案。
  (四)事故现场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2.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3.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六、应急救援指挥
  (一)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经先期应急处置仍不能控制的化学事故,由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统一指挥预案的实施。
  (二)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由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组织领导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各相关单位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挥,并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七、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职责
  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省消防总队和省质量技监局组成,由省消防总队负责;人员由消防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和有关专家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省卫生厅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省卫生厅负责。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后协助事故现场的净化工作。该组由省消防总队和专职消防队伍组成,由省消防总队负责。
  (四)安全警戒和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省公安厅、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省公安厅负责。
  (五)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供应。该组由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等部门组成,由省经贸委负责。
  (六)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向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组织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修复的方案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由省环保局负责。
  (七)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和省质量技监局组成,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