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继续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好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李汉柏同志负责,省民委、宗教局承办)。
25.不断创新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点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城镇房屋拆迁改造、农村土地征用、企业改制重组、水电移民安置、涉法涉诉、转复员军人安置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秦光荣、李汉柏、程映萱、李新华、邹纲仁同志负责,省信访局、公安厅、监察厅、人事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移民局承办)。
2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费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强化社会保障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就业的指导和服务,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
劳动法执行情况等事关群众利益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逐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遗留的一些老大难问题,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李新华、刘才明同志负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办)。
2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李新华、刘才明同志负责,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承办)。
五、抓好政风建设,切实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28.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承办)。
29.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励精图治,艰苦创业。认真遵守廉政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全省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监察厅承办)。
30.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严肃政纪,改进机关作风。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员的先进作用得到加强,不允许出现损害群众利益和违规违纪的行为,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要认真解决,切实克服“机关病”,形成良好政风(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承办)。
31.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加紧推进省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维护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