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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实施意见

  4、适当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主要道路十字路口、丁字路口、设置四种标志:交通警示标志、机动车指路标志、行人指路牌、通往重要景点和高速出口指示牌。在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完善适合现阶段我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发展的多样形式。
  增设停车标志,完善路边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停车管理,要充分挖掘路边停车资源,各临街商场、酒店停车泊位要对外开放。
  因道路改建、扩建,部分或完全封闭的路段,应及时预先在醒目位置设置车辆禁令标志。
  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易拥堵路段设置电子显示屏,体现信息及时性。
  对新增、改名道路要在标牌上及时变更;次干道和街巷增设标牌。
  5、增加指路标牌内容和数量。内容包括:文字、汉语拼音、方向指示箭头、距下两个路口距离。增加路牌数量,指路标志要体现连续性。十字路口为行人设路牌附简单路线图,标注重要景点、建筑物、宾馆、商场、学校、加油站、高速出口的方向。
  6、对于新建道路要按以上工作标准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针对本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已建道路要制定方案逐步进行改造。各地于2005年9月底前将实施计划和确定的列入改造计划的改造方案上报省厅。2006年上半年建设厅、公安厅将对改造道路进行验收。
  附件一:改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表
  附件二:南京市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式样(略)

                            陕西省建设厅
                            陕西省公安厅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改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统计表



┌──────┬─────────────────────────┐
│ 道路名称 │                         │
├──────┼─┬────┬──┬─────┬────┬────┤
│ 道路参数 │长│    │总宽│     │车道宽度│    │
├──────┼─┴────┴──┴─────┴────┴────┤
│ 增设标志 │                         │
│ 标线地点、 │                         │
│ 种类、数量 │                         │
├──────┼─────────────────────────┤
│ 道路状况 │                         │
│  现状图  │                         │
│ (照片) │                         │
├──────┼─────────────────────────┤
│  改造  │                         │
│  时间表  │                         │
├──────┼─────────────────────────┤
│ 设置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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