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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全市迎评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市教委、市语委牵头,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分头组织实施。《重庆市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分工表》由市语委制定并印发。
  (三)重在建设,力求实效。一是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要按照“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探索和建立适应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机制,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领域,要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育教学、公务活动、舆论宣传及公共服务的基本用语用字。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人员要达到规定等级标准,受过中等及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要普遍具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更加适应我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要求。
  (四)加强督查,表彰先进。市语委要加强对市级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检查。迎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结束后,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重庆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将对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迎接国家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迎接国家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组 长:黄奇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语委主任
  副组长:崔 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
      周 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语委副主任
      彭智勇  市教委副主任、市语委副主任
  成 员:马明媛  市经委副主任
      刘有恒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选民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何内平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袁家骧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大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金林  市人事局副局长
      侯小川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鲁荣平  市市政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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