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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高国际化程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已开设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的单位,指定具有外语交流能力的工作人员,为来电的外国人提供咨询(2005年5月前完成)。
  4.提高公务员外语水平。
  市人事局继续组织开展公务员外语培训,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使全市公务员初步掌握常用的英语口语和简单的公务英语。同时,根据实际举办英语培训班,开展英语角、“每日(周)一句英语”等学习活动,挑选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公务员进行强化培训,使其基本达到能进行国际交流的水平(2005年5月前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各中央驻穗口岸检查、检验单位加强本单位公务员的外语培训,提高公务员外语交流能力。各单位在录用公务员时,要注重外语水平的考察,把好入口关。
  (二)涉外服务。
  1.医疗服务。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市属具有涉外医疗服务资格的医院开设涉外医疗预约、咨询和接诊室,安排具有外语交流能力的人员为外国人提供医疗指引和服务,并通过信息网、宣传资料等形式,用英语面向外国人宣传我市的涉外医疗机构;组织有条件的医院推出会员制医疗服务,为外籍会员提供体检、上门诊疗、世界各地专家远端会诊等服务;组织、发动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外语培训(2005年5月前提出具体工作计划)。
  2.交通服务。
  市交委负责加强公交车、出租车司机管理。对进入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驾驶员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司机违法违规行为。对在职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开展日常英语听说能力、服务规范等培训和考核;扩大出租车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为司机和外籍乘客提供英语翻译服务(2005年5月提出具体工作计划)。
  市地铁总公司负责开展客运服务人员英语培训和考核(2005年5月前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市建委负责督促落实。
  3.酒店服务。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星级宾馆、酒店,提高服务规范化程度,服务方式、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加大从业人员的外语培训力度,提高宾馆、酒店的外语使用水平;规范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服务收费、服务说明和宣传资料的英文翻译(2005年5月前提出具体工作计划)。
  4.旅游服务。
  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各主要旅游景点及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提供英语等外语语种引导、解说服务。在宾馆、旅游景点、机场车站、博物馆、艺术馆等游客较多的地点增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免费中英双语咨询服务,并提供多语种宣传推介材料和地图(2005年5月前提出具体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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