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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失效]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技术改造投资的产业导向,引导企业优化投资结构,以投资结构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3号,以下简称《导向目录》),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装备制造业培育和循环经济发展四大专题的技术改造。坚持“有保有压”,研究制订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的限制淘汰目录,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推进产业和行业的“腾笼换鸟”。
  四、鼓励和引导重点项目的实施,增强技术改造投入的力度
  各级经贸部门要认真抓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筛选、储备,全省每年指导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及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力保高质量、高强度的技术改造投入。要把国内外招商引资作为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战略重点,突出招商选资,提高引资质量,积极引进鼓励类的大型外资项目,尤其是世界五百强企业项目,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的结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充分利用汇率调整有利于进口的机遇,支持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在创新的推动下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在增加技术改造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和区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技术改造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快科研成果和创新技术的产业化,扶持一批能突破产业瓶颈的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项目。从2005年开始,每年选择一批重点项目进行合力攻关及产业化扶持,突破若干重点行业的技术瓶颈制约,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核心技术,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浙政发〔2004〕37号),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努力做好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用地工作。各地应确保优质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用地,对这些项目如地方确实无法解决土地的,可以申请省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通过减免厂房加层配套费等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并安排一定比例土地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推进节约用地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双控”标准。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厂房加层、翻建等多种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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