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穗府办[2005]3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市政府同意建立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以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为主,选择一批学有专长、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平和一定知名度,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学者,通过聘任的形式,组成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
(一)聘任条件和程序。
1.聘任条件。具有高级职称,在本专业范围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热心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聘任程序。专家候选人一般由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研究机构推荐,也可由市政府领导直接推荐。符合条件、适宜入选的,推荐单位征得本人同意,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格,推荐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后送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聘任条件的人选报分管副市长审定,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发给专家证,并予以公布。
(二)分类编组。
首批入选的118名专家,按专业、方便、高效的原则分为14个专家组,即: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工业经济发展、农业与农村发展、商贸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交通运输业发展、电子信息业发展、对外经济贸易、金融财税、依法治市、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技教育与人才、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每个组由5—15名专家组成。
(三)动态管理。
专家人选原则上每三年聘用一次。专家库人数、成员和编组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补和调整。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有其他与决策咨询专家条件不相称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期内不参加咨询活动,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建议的,期满后不再聘任。本人也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工作任务
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是市政府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挥“智囊”作用,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战略与战术的结合、务虚与实际操作的结合上,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决策前的咨询、决策过程中的论证和对执行结果的评估。其主要工作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