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我区森林、草原镶嵌分布,林区即是牧场。因此,森林和草原防火要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紧密配合,共同防范。森林和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信息共享,目标一致,协同作战。各级政府和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按照《
草原法》、《
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草原防火的各项工作。要加强草原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严格防火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制定和完善草原防火预案,提高防扑火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自觉性。进—步加大对草原防火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努力提高防扑火能力。
五、健全我区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机制
自治区各级计划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森林防火投入,确保森林防火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林业建设项目中规定的标准,保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各项森林防火工程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要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抢险救火任务,畅通的通讯网络是森林防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短波超短波、卫星电话等多种形式的通讯手段,保证森林防火通讯畅通。
凡是靠近林缘的村庄、林区内农田及工矿企业,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防止“山火入村,家火上山”。在有林草相接的边境线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阻止外火入境。积极通过外交途径,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商讨建立两国边境森林防火联防体系,确保边境地区的稳定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自治区交通部门要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对森林防火专用无线电台免收频率占用费,但设置使用森林防火无线电台,应遵守《
无线电管理条例》,须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后方可使用,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预报和发布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和火灾发生时,无偿提供气象资料和适时卫星云图,视天气情况,组织人工增雨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