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
继续实施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高农业开展
一乡一品活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05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结案。
会议认为,2000年以来,省人民政府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实施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的决议,精心组织实施,扶持有关乡镇抓住一个优势资源品种,配套推广一套先进技术,建立一个集约化水平较高的商品基地,开发一种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逐渐形成具有特色和规模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扶持参与活动乡镇20%的农户参加和受扶持农户年均增收20%的目标。
开展“一乡一品”活动以来,全省已扶持了180个乡镇。但是,目前还有不少具备条件的乡镇,由于财力薄弱,难以组织扶持广大农民开展“一乡一品”活动。另外,已开展“一乡一品”活动的部分乡镇,因发展多年生、周期长的高值经济作物,还需要继续给予扶持。“一乡一品”主导产品开发水平不平衡,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流通等产后服务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产品营销队伍的建设和产品市场的开拓还跟不上生产规模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主导产品的开发效益。
会议要求,议案结案以后,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三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把它作为推动山区和革命老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抓好。省人民政府要按议案的做法,加大投入,建立扶持的长效机制,在具备条件而尚未开展“一乡一品”活动的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继续扶持开展此项活动。要把开展“一乡一品”活动与实施山区科教兴农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把各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视创立和推广名牌农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先扶持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开展“一乡一品”活动推上新的台阶。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
发展三高农业开展一乡一品活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