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要设立相应的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区县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从乡镇、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要根据普查的特点,搞好调查员的培训。
五、普查的经费
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普查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列入相应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于规定的用途,不得作为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有关普查的实施方案,由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胡延照 副市长
副组长:徐建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新 市统计局局长
浦再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兴忠 市农委副主任
成 员:朱匡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倪 蓉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俞恭庆 市教委助理巡视员
赵伟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剑萍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陶校兴 市房地资源局副局长
郑善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振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彭 靖 市卫生局巡视员
王为人 市水务局副局长
沈兰全 市绿化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