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经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零售业务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4、环保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涉及环境保护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5、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擅自使用或开业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计量器具制造、修理等违法行为;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农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其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的定点专业生产、气瓶充装以及非煤矿山开采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8、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等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
9、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烟草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10、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非法采矿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采矿活动的行为。
11、药监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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