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尽快组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分工明确的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建立案件举报查处和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应按程序立即上报。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发布的范围、渠道、内容等,保持信息畅通。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快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逐步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结合兰州市实际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企业,通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规范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管理、奖惩等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企业质量信用状况,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现状调研、食品产业现状调研。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情况、摸清底数,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和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和加强群众自觉维护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在揭露违法、警示违规的同时,要加大对信誉好、产品质量高的企业的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定期编发“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简报,宣传和介绍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各有关部门务必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提供这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