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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救助管理站引导牌设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救助管理站引导牌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的通知》和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经与市市政管委协商同意,全市将分步实施引导牌的设置工作。根据各区县上报的拟设置地点,市市政管委已同意先在人流量较集中的车站、繁华地区设置20块救助引导牌,具体设置地点参照市市政管委关于设置救助引导牌的复函办理(见附件)。请各区县民政局积极做好设置引导牌的相关工作:
  一、确定引导牌设置地点。各区县要进一步与设置地点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核定设置地点确切位置,保证8月下旬能够顺利安装。
  二、确定引导牌内容。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的格式确定设置内容,包括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乘车路线和救助管理站所在位置的方位图,并于8月10日前将内容和设置地点报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三、引导牌的制作、安装及相关经费支出由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负责。
  四、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区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牌后期维护工作并负担相关经费。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维护制度,定期派人进行清洁工作。发现有丢失、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制作安装单位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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