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商品开发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旅游商品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旅游市场繁荣,进一步增强旅游经济综合实力,现就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精品为龙头,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传统工艺,依托优势骨干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商品档次,着力开发一批具有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便携性、收藏性、馈赠性的旅游商品,打造石家庄旅游商品品牌,逐步把旅游商品培育成为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扶持发展一批短、平、快项目,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石家庄特色、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效益显著的旅游商品精品。重点发展八大系列商品:铜铸中山国出土文物复制品、紫铜浮雕工艺品、隆兴寺文物复制品、黑陶工艺品、陶瓷砂锅、酒店用品、特色食品(金凤扒鸡、宫面等)、太行山绿色食品(鸟衔茶、核桃、大枣、柿子、石榴、杂粮等)。到2010年,全市旅游商品达到1000种以上,旅游商品精品名牌达50种以上,旅游购物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2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高起点策划旅游商品。结合我市历史及民俗文化、特色饮食文化、传统工艺、标志性景点及建筑、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聘请专家对我市旅游商品开发进行总体策划,按照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改进现有传统旅游商品,突出新、奇、特,开发智能化、折叠化、微型化的旅游商品,努力培育石家庄旅游商品精品。
(二)培育旅游商品生产基地。通过多渠道融资,在市区培育建设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展览展示、集散交易为一体的旅游商品基地。重点旅游县(市)、区要加快培育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厂家,开发生产具有本地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力求每年推出一批新产品。
(三)积极实施旅游商品品牌战略。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切实增强商标意识,做好商标注册工作,积极组织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参加河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努力创造出一批代表石家庄形象的省级名牌和国家级名牌,提高我市旅游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规范发展旅游商品市场。加快规划建设集购物、娱乐、餐饮于一体的大型游客服务中心,分区销售旅游商品,建立多元化经营机制,改善旅游购物环境,促进旅游商品消费。正定、平山、井陉、赞皇、赵县要加快建设包括购物在内的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各旅游景区(点)都要建立游客购物场所,各星级宾馆饭店要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点。旅行社地接要丰富旅游购物活动,安排参观定点旅游商品销售场所。要加强旅游商品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商品交易秩序,促进旅游商品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