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石家庄市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九月一日
石家庄市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景区形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旅游景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按照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
(二)全面贯彻旅游景区厕所星级标准,加快景区和旅游沿线的旅游厕所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厕所专人全日制保洁制度,切实改善旅游厕所卫生状况。
(三)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采取分段包干、量化考核的办法,确保景区路面、水面、游览步道、栏杆等设施整洁干净。
(四)严格治理景区白色污染,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及包装材料。
(五)合理分类设置旅游景区垃圾箱,及时清扫,日产日清,指定垃圾处理点,实现排污集中处理。
(六)加强旅游景区外围和周边地区、旅游沿线的村镇、居民点建设规划,搞好旅游沿线的绿化、美化和退耕还林工作。
(七)整治旅游景区门前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损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景区秩序、影响景区形象的行为。
(八)全面整修步游路,加强对旅游景区索道(缆车)、大型娱乐设施、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拦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自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