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市公安局和市区公安分局:负责本地换发证工作的有关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开展户口核对、户口整顿和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解决本地公民身份号码的重错号问题,确保公民身份号码在本地区的惟一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报送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证件签发,并报送市公安局;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发(送)到公安派出所;组织、指导本地居民身份证查验、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工作;负责户口核对和整顿户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集中换发二代证;采集制证信息,并报送县级市(区)公安(分)局;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发送;掌握换发二代证工作情况并定期上报;组织、指导辖区内社会用证部门开展居民身份证核查,做好居民身份证查验、核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换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地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发证工作方案;参照第五次人口普查做法,按每300户配备2名的比例,抽调或招聘工作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核对、信息采集等工作;要认真测算换发证工作所需经费,报请政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政府参谋助手,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责任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换发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分类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地方,要派出工作组进行面对面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质量不高的,要责成返工;对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抓好学习宣传。各地要把《居民身份证法》的学习宣传贯穿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提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