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5]1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5〕19号)和全国及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5年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认真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结合新疆实际,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05〕2号),强化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彻底查处大案要案。将监管重心下移,突出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大对农产品、食品生产环节的整治。继续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安全追溯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管,加强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发展城乡尤其是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