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
2、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
3、变更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
一、建设厅(共5项)
1、权限内审批、核发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
依据: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5号令)第
五条第二款、第
十条;建设部《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12号令)第
五条;建设厅《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新建房[2003]12号)第十一条
2、权限内审批、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依据: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第100号令)第
十六条;
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
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初审
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五十八条;建设部《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100号令)第
四条、第
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