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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旅游局关于发展我区红色旅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2004年至2007年固原市接待红色旅游人数的年均增长速度要达到20%,同心县、盐池县要达到15%以上,从而带动三地旅游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2005—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是:固原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亭、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和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三个经典红色景区。
  (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革命历史遗址维护和保护工程、展陈设施建设工程和景区(点)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兴建必要的基础设施,改善景区(点)的交通条件,将红色旅游景点与其他旅游景点连接,为旅游系列产品开发创造条件;对现有严重老化和破损,已经与其代表的革命历史意义不相适应的纪念建筑进行维修,对革命历史遗迹进行抢救性保护;新建必要的展陈设施,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基础条件。
  (三)精心组织红色旅游系列推广活动,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氛围。通过制作电视片、明信片、宣传册,做公益广告,承办会议、举办活动等多种方式,形成联动效应,打造宁夏“红色旅游”品牌,提高知名度。
  (四)今年主要围绕红色旅游启动仪式和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亭竣工大型纪念活动开展红色旅游工作,尤其是抓好纪念亭竣工大型纪念活动及系列配套活动。
  四、工作分工
  1.宣传部门负责审定重大宣传报道和陈列内容,指导广播、影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搞好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工作,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审核和投资计划安排;
  3.旅游部门负责红色旅游发展中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规划编制、线路组织、宣传促销、管理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
  4.财政部门负责从现有财政渠道组织协调红色旅游相关区域规划编制、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和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经费;
  5.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改造的有关项目计划,加强烈士陵园和纪念馆的管理;
  6.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与发展红色旅游相配套的交通项目计划安排和建设;
  7.铁路、民航部门要配合红色旅游做好有关车次、航班的组织调度工作;
  8.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红色旅游区(点)当地建设规划;
  9.文化部门负责组织革命历史题材文艺和文学创作,指导组织与红色旅游有关的文艺演出活动;
  10.文物部门负责相关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文物征集、展陈、维修等方案的制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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