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普查经费。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市(州)、县(市、区)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普查经费上给予保证。
(四)做好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工作。凡在我省境内符合农业普查对象的单位和农户,都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附件:
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守盛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陆武成 副省长
周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樊怀玉 省统计局局长
张忠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魏宝君 省农牧厅副厅长
成 员:张瑞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玉山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王 萍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 继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 幸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和平 省民政厅副厅长
董良德 省司法厅助理巡视员
吴仰东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国喜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王志贵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生贤 省林业厅副厅长
康国玺 省水利厅副厅长
韩克茵 省卫生厅副厅长
赵含栋 省编办副主任
王廷德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火斤 省广电局副局长
李秀娟 省统计局副局长
潘 锋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晓东 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副行长
李 峰 省扶贫办副主任
郭玉林 省军区军需物资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李秀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