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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2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关键在于提高业务系统的科技水平。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和作业技术研究工作。要加快中尺度天气加密探测网的建设,与新一代天气雷达等先进装备相配合形成有效的监测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作业催化体系。要提高省级飞机增雨的作业能力,确保有2架飞机覆盖全省作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地面老旧作业装备的更新,使市级新型火箭配备达到3部以上、县级达到1部以上。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地面作业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整体作业技术水平,形成空中飞机和地面火箭、高炮相互配合的科学化的立体作业体系,不断提高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作业的综合效益。
  五、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拓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域
  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国办发[2005]22号文件、《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鲁政发[2003]119号)、《山东人影规划》为指导,逐步拓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域。要从传统的以防灾减灾为主的服务向防灾减灾、空中水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多领域并举的服务转变。在做好以防灾减灾为主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同时,重点加强以蓄集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人工增雨工作,积极开展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灭火、减轻污染灾害等方面的人工增雨服务,制定应急服务作业预案,建立起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机制。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作业规范,确保作业安全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气象部门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各项人工影响天气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在作业装备和弹药采购、存储、使用,以及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作业安全、及时、有效,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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