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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
(2005年6月3日 鲁发[2005]20号)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为进一步加快生态省建设,构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基础,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意义
  1、充分认识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生态省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与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推进生态省建设发展。
  2.切实增强加快生态省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经过全省上下多年的努力,山东的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就。但也必须看到,“污染增加、资源浪费”,生态环境“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经济发展与环境容量、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加快生态省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把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
  3.进一步树立与加快生态省建设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要转变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把生态环境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要转变增长方式抛弃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集约型发展路子,倡导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要转变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由事后管理向事前控制和预防转变,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态省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4、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树立生态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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