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换发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5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工作的意见
(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加快我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步伐,确保我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4月28日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科技进步和综合国力增强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声誉,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真正理解并积极配合支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二、搞好户口核对,确保信息质量
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扎实细致地做好人口信息的查漏补缺和公民身份号码的纠重、纠错工作,认真进行户口核对,务必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人口信息和公民身份号码的纠重、纠错工作。凡涉及到公民身份号码使用中需要纠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陕西省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予以及时更改,确保计算机录入的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今后凡是因公民身份号码出现问题引起群众进行法律诉讼的,公安机关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合理调配资金,确保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