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05]104号 2005年9月1日)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建函〔2005〕13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及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我省由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和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类执业资格考试均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其中,基础考试(共二科)收费标准为75元/人科(含上缴国家30元/人科),专业考试(共四科)收费标准为105元/人科(含上缴国家50元/人科)。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