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意见
(长政发[2005]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为营造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因地制宜建基地,合理布局抓龙头,依靠科技提质量,网络营销拓市场,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由小批量加工向适度规模生产转变,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全省乃至中南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中心。
(二)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与我市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业布局,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国内外驰名的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主要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资产达到200亿元,产值达到700亿元。
(三)发展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普及初加工,突破深加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2、坚持以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大力引进项目业主、资金、技术和人才。
3、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
4、坚持与基地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建设与农产品加工业相适应的原料基地。
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控制农产品加工业污染,加强原料基地的环境监测。
6、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注意保护和优化传统工艺技术。
二、发展重点
(一)粮油精深加工。重点发展以稻谷为主的粮食加工和以菜籽、茶籽、大豆为主的油料加工,推广大米配米、调质技术,开发精米加工新技术,开发粮油功能食品和营养方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