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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5]60号)


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要求和全国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联合执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是加强煤矿安全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是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的得力措施,是促使煤矿整改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不断加大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胡 荃 副市长
  副组长:李宪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金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李凯歌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局长
  成 员:李喜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任玉卿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副局长
      于 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秦文理 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王左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副局长
      武伟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大伟 市电业局副局长
      王传美 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由郑金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喜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抽一名中层干部参加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搞好此次联合执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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