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南省
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
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现决定废止《
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1995年12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关于修改
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修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