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的通知》(煤办字〔1998〕第440号)精神,山西煤田地质局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为正厅级建制,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煤炭、煤层气及相关矿产资源的中长期勘查规划。
(二)负责编制山西省煤炭矿山灾害地质监测、鉴定方案,并参与组织防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贯彻山西省煤炭地质勘查行业标准,组织煤炭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四)负责全省煤炭地质勘查监理、煤炭资源评估、煤炭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省煤炭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煤炭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设计的审批工作、煤炭地质普查与详查报告的审批和勘查(精查)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
(六)承担国家和省级出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为区域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七)负责全省煤炭地质数据库的筹建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煤炭地质数据、能源储量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承担煤炭地质科学研究任务。
(八)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山西省煤炭地质局设1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