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府办[2005]8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信息办)制订的《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
今年是我市实施信息化“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之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实现现代化,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并举、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并举、自主发展与加强合作并举,促进全市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坚持依靠需求带动、政府推动、市场驱动,营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今年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是:编制一个规划、实施三项攻坚、抓好十大重点项目。
一、编制一个规划
扎实抓好“十一五”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充分分析我市信息化建设现状和条件的基础上,围绕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完善信息网络基础平台与服务体系,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营造信息化发展支撑环境等各个方面,对全市信息化发展进行规划。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方针和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研究对策和措施。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发改委(信息办)牵头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此同时,组织和指导各市、各有关部门编制好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搞好衔接。
二、实施三项攻坚
(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统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改委(信息办)、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保密局等部门,制定《苏州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以此指导各部门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面实行政务信息的网上公开,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列入市效能建设考核内容。要以网上审批系统、企业信用系统等重大应用项目建设为龙头,以数据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为支撑,建立信息交换体系,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要将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信息亭作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