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5]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节约型社会
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这是关系国家安全、人民福祉和民族兴衰的重大战略决策。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依赖性高,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的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主要矿产新增探明储量增长远低于耗竭速度,有些矿产储量已近枯竭,水资源极度紧缺且继续衰竭,人均耕地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今后我省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通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并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方案,开展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科技宣传周、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矿法宣传日等活动,使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教育公众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要组织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学校、社区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转变公众消费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辟专栏,宣传国家和我省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发布资源节约信息,公示资源利用现状,分析资源紧缺的原因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宣传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交流地区间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弘扬先进典型经验,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节约活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行政机关带头做起。要结合实际,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约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校园、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工程、节约型城镇、节约型个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活动遍及到生产、消费、服务和居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在全省掀起一个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