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并的学校。
1.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技工学校(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由市教育局管理。
2.济南艺术学校与济南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济南艺术学校,由市教育局管理。
3.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与济南市农业学校(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由市卫生局管理。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南市分校与济南市农业学校分离,保留原建制级别,由市农业局管理。
4.济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济南市商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商业技工学校(济南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并入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双重领导,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5.济南市第一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第一商业技工学校、济南市商业贸易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工艺美术学校与山东省商贸学校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省商贸学校,由历下区政府管理。
上述被并入的学校,维持原经费类型不变,不再保留原名称和建制级别。
(三)撤销的学校。撤销济南市农业机械化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科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其教职员工由主管部门负责安置。
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由市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学校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先整体划转、后审计整合的程序办理。凡是合并的学校,人、财、物一次性整建制移交。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并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艺术学校与济南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的交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建委、市政公用局、文化局、供销社配合;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与济南市农业学校合并的交接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济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济南市商业技工学校并入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的交接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经委、粮食局、贸易服务局配合;济南市第一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工艺美术学校与山东省商贸学校合并的交接工作,由历下区政府、市财政局负责,市贸易服务局、济南社会科学院配合。合并的学校移交到位后,市审计局组织力量逐一审计。同时学校要提出三定初步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编委审定。
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整合工作的监督指导。各主管部门、学校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