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抓紧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牲畜屠宰经营管理、种畜禽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2.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食品监管效能。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协调监管力量,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逐步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3.完善食品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科学合理地搞好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QS认证和HACCP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从制度和措施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发生。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监测抽查结果反应迅速、评估科学,运用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市食品信誉。尽快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建立起使“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制”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评价性药品质量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药品市场规范化程度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二)工作重点。推行全员参与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制度,对市内4区实行分片监管;依法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认证,加大对已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对农村药品监督网实行“一网三用”,增加对食品、医疗器械的监督职责,扩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面;深化城区药店“片网”建设,将更多的药店纳入“片网”管理。
(三)工作安排。
1.开展5项专项整治和5项专项检查。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添加药品,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积极争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是组织开展以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农村药品质量、中药饮片质量、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直接或间接接触血液的医疗器械质量、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肾脏病、哮喘病、皮肤病、肝病、糖尿病等专科医院、门诊用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