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营造建筑节能社会氛围。一是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用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补助;二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各项评奖评优中,将是否达到节能设计标准作为基本评选条件;三是对在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是建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督查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列入不良记录档案,定期公布。
4.加大科研投入,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一是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政策性信贷等方面向新型墙材产业倾斜,加快新型墙材的发展步伐和节能建筑的推广;二是加大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科研及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研究解决在开发、生产、设计、使用各环节的关键技术难题;三是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用于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四是将新型墙材纳入施工预算定额,加快制定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的地方技术标准,完善设计规范和施工规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
5.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监督。一是充分利用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重要意义的宣传;二是发挥网络优势,设立“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专栏,提高服务水准;三是编写宣传手册,普及墙体革新和建筑节能方面的基本知识;四是将发展新型墙材和推广节能建筑纳入建设类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提高其执业能力。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营造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面落实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发展目标
土地和能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能源安全的战略角度重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在原省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牛海军 副省长
副组长:王葆光 省政府副秘书长
柳 青 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
秦福义 省建设厅副厅长
曹家兴 省发改委副主任
李晋修 省经委副主任
张伯军 省科技厅副厅长
马 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