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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意见

  七、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汽车产品出口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九)适应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和设置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学科,有计划地推进高中级职业教育,优先培养并满足汽车产品出口企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三十)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掌握外语、能够运用国际规则解决问题的复合型人才和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专业队伍。通过送到国内外高校、跨国公司或建立国外培训基地等方式,加快企业目前急需的国际法律、商务谈判和解决贸易纠纷专门人才的培养,其培训费用从人才教育基金中列支。
  (三十一)将培育汽车产品出口企业人才纳入全省总体人才发展规划,构建汽车产业外向型人才培育平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对汽车产品出口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所需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奖励,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八、加强组织领导,为汽车产品出口提供保障
  (三十二)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汽车重点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汽车产品出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机电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汽车产品出口企业联席会,协调解决汽车产品出口中的困难和问题。汽车产品出口集中的地区,也要设立或明确相应机构负责汽车产品出口工作。
  (三十三)省直有关部门和汽车产品出口集中的地区,要把扩大汽车产品出口列入本部门、本地区重要工作日程,制定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对出口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重点出口企业每年可按出口额和增长幅度,按有关规定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有关人员。
  (三十四)发挥吉林省汽车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组织汽车产品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正常的出口秩序。组织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应诉等工作,加强反倾销、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更好地为我省汽车产品出口企业服务。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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