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九、评议机构
  针对这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社会影响面广、组织工作要求高的实际,成立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日常工作。评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负责。评议结果经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政府主管领导审示后,以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的名义对外公布。
  附件:1、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甘肃省地方政府及省属部门绩效评议操作规程(略)
  3、市州(地)政府(行署)绩效评议问卷调查、评分表(略)
  4、省属职能部门绩效评议问卷调查、评分表(略)
  5、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工作规程
  
  附件1:

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程正明 (省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李 平 (省经委主任)
      火荣贵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朱 宏 (省经委副主任)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孔令纪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 旭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廷德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 波 (省统计局副局长)
      张富奎 (省乡企局副局长)
      包国宪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朱 宏 (兼)

  附件5:

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工作规程


  为了保证我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甘肃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40号)精神及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规程:
  一、工作原则
  (一)这项活动必须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二)具体操作及结果发布工作由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组织实施。
  (三)评议活动应按照《实施意见》设计的项目,采用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坚持“积极探索、平稳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逐步形成信息充分、指标体系科学、组织体系合理的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