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失效]

  (三)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
  1.面向社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面向全社会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开展服务。将进城务工的农村求职者、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纳入服务范围,为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的限制,向他们提供信息引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并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向农民工开展服务。通过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掌握相应的岗位信息,按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状况等建立较为全面和具体的信息系统,满足各类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的要求。
  2.动员社会资源。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规划和依法管理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要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组织社会各类就业服务与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职业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诚信职业中介机构活动,有效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3.接受社会监督。以广大求职者满意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衡量标准,公开服务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舆论监督,增强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服务机制的透明度。
  四、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的协调机制
  (一)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其基本生活。
  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其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三)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