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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
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153号 2004年12月3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制定的《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

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使就业困难人员切实得到就业援助,更好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特制定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为目的,在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下简称“老三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以下简称“新三化”)建设,全面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落实就业服务政策,提高就业服务人员工作能力,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长效再就业援助制度及政府出资购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及免费就业服务制度。
  (三)加强“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以“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辖区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做到信息服务“一点登录,全面查询”。积极推进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劳动力市场供求监测工作,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三、主要任务和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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