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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5]19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园林局制定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

(市园林局 2005年8月)


  我市自1985年以来开展的园林绿化“三创”活动,广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建设园林绿化,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为使我市园林绿化“三创”活动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建绿的积极性,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十佳”内容、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十佳”内容
  “十佳”内容为“十佳”园林式市街、“十佳”园林式小区和“十佳”园林式单位。
  (二)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1.1997年以来经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
  2.参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方法和步骤
  (一)评选程序
  1.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自行初评的基础上,向市园林局申报“十佳”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候选名单(申报表格式和资料报送要求由市园林局另文规定)。
  2.市园林局汇总初审后,采用报纸和互联网等方式征集群众意见。
  3.市园林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4.市园林局汇总各方面意见,将综合得分进入前10名的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5.市政府命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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