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浙委办[2004]75号文件有关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浙委办发[2005]2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委办[2004]75号文件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4月15日
浙委办[2004]75号文件有关工作任务分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暂行规定〉等十个政策文件的通知》(浙委办[2004]75号),现将文件中的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关于加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1.研究制定加快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推进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拔、市场化配置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2.研究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机构,加快推进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进程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省国资委
3.制定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国资委
4.建立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实现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共享工作。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贸委
5.研究制定加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的规划、方案,组织实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
6.提出引进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做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7.建立完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激励、约束、保障机制工作。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8.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企业家制度。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