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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生产
加工业质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

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政府和国家形象。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72号)的总体部署,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逐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今年整治,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
  (一)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全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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