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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对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出现分歧、难以达成共识的,属于县(市)内的由同级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涉及相邻县(市)的,由市计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进行协调,重大问题经当地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其中,涉及象山港的,一律由市计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进行协调。
  三、各涉海部门要积极配合区划修编
  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要在符合国家和省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结合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港口规划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规划用海。养殖、盐业、交通、旅游、围垦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各涉海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本级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
  各涉海区划规划要相互衔接。海洋功能区划对行业用海进行调整的,各行业规划应及时进行规划调整,确保涉海区划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其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
  四、加强区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启动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成立相应的修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修编工作的经费,通过招标或者协商委托中介机构承担具体修编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附后),沿海各县(市)也应建立相应的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辖区(含大榭开发区)应建立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和配合市海洋功能区划市辖区内容的修编。
  市海洋功能区划、县(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在市、县(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海洋渔业局、县级海洋渔业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组织进行。
  附件: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虞云秧 市政府
  副组长:陈利幸 市计委
      练兴常 市海洋渔业局
  成 员:敬明光 市计委
      胡望真 市财政局
      方锡彪 市建委
      朱林华 市海洋渔业局
      徐国光 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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