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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初中建设工程的意见

  (十五)各区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区县教委具体负责区县初中建设工程的规划制订、措施落实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各区县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初中发展的五年规划,明确布局调整、资源整合的方案,提出整体提升区域初中办学水平的措施,确定重点扶持的办学相对困难学校;同时要指导每一所初中校制定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各区县初中建设五年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区域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初中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计划等,并于2005年底前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十六)建立初中课堂教学视导机制。针对当前初中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深化课程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市、区县教研人员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市教委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区域推进的研讨机制,及时研讨新课程背景下教师遇到的共性问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全市初中课堂教学情况的整体调研,形成分区域指导意见。每学期要对两个以上区县的初中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课堂教学集体视导,重点面向办学相对困难的初中学校。同时指导区县和学校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针对教学实际进行教学案例研究,扎扎实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十七)建立科学、有效的初中发展性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体系和测量工具,每年重点对初中教学质量开展监控与评价,把握北京市初中教学质量的总体水平,为初中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提出建议。建立包括初中整体教学质量、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学校办学特色与创新实践等内容的发展性评价机制,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试验,为学校提供科学、有效的评价工具和专业化的信息反馈及发展建议。
  (十八)建立初中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初中建设工程作为今后几年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按计划对区域内所有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达标情况进行逐校验收,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研究制定初中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力量对区县初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对落实建设规划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区县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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