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初中建设工程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实施初中建设工程的意见
(京教基[2005]16号)


各区县教委、督导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初中建设工作,提高初中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市教委决定从2005学年起,用五年左右时间实施“北京市初中建设工程”。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初中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初中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每一所初中学校,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初中教育是各级政府必须落实的法律责任。初中教育是衔接小学和高中的过渡阶段,是教育对象步入青春期、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初中教育质量关系到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首都市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从对每一个孩子和每一个家庭负责的高度认识进一步加强初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多年来,我市初中教育工作始终受到市、区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初中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但随着首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初中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首都基础教育体系中初中相对比较薄弱,初中整体办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初中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由此引发的教育选择和教育公平等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
  (三)实施初中建设工程,目的就是要整体提升初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要坚持区县政府为主、因地因校制宜、注重内涵发展、软件硬件并举、统筹配置资源、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重点扶持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办学困难学校。通过布局调整与资源重组、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强干部教师培训与调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等措施,使初中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缩小差距、趋向均衡。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初中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均衡发展的程度基本得到群众认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