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村邮工程建设,服务“三农”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发[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关于邮政服务“三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优势,更好地服务“三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加快推进邮政“村邮工程”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邮政服务“三农”的重要意义
邮政具有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完整的仓储系统、运输系统,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和资金结算系统,可以有效地沟通城乡,在为“三农”服务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邮政部门应充分认识服务“三农”的重要意义,依托自身优势,利用邮政的百年品牌和完善畅通的网络,结合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建设,广泛开展农资配送分销服务,积极参与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实验和推广,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农村市场经济,扩大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村邮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
目前,我市有农村邮政营业网点148处,邮政投递道段425条。为进一步完善邮政营销网络,提高邮政服务质量,计划用1—2年时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真正使农民足不出户,便可享受邮政快捷、方便的服务,使邮政服务“三农”的渠道更加畅通。
三、邮政“三农服务站”的服务范围
邮政“三农服务站”是实施“村邮工程”的基础设施和平台,依照《
邮政法》、《
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邮政部门委托提供下列服务:
(一)邮政业务服务:收寄投递邮件,收订投递报刊,投送印刷品广告,代办函件、特快、包裹等邮政业务,代收代缴公用事业费用,代办保险,代发养老金,代售邮票、集邮品、移动及联通公司SIM和UIM卡等。
(二)综合类服务:生活用品(洗涤用品、酒水、牛奶等)的配送分销、电子商务物品的投送、上门代收货款和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服务。
(三)农资分销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配送分销服务。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开展分销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