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作由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牵头负责落实。
二、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WTO/TBT、SPS)应对通报机制,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完善WTO/TBT、SPS预警通报系统。深入研究与深圳主导产品相关的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密切跟踪其发展趋势,掌握TBT、SPS措施国际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通报并提出应对措施,避免海外市场拟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深圳出口构成贸易壁垒。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参与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鼓励行业、企业依据WTO/TBT规则积极参与对贸易造成障碍或变相限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提出质疑,促其澄清、修改或废止,并在必要时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深入研究行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根据深圳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扶持一批非营利性机构,建立行业间的产品技术标准联盟。
结合深圳出口产品结构特点,以及出口市场的技术要求,加强对目标出口方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保持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高度敏感性,对国外拟议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要密切跟踪,尽快建立我市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
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对尚无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不完善的,尽快研究制定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大对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HACCP、SA8000等标准认证的推广力度,推动出口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原产地标志保护工作,支持深圳名、优、特产品扩大出口。
上述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落实。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应对国外知识产权壁垒
抓紧制定和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深圳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保护以及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举报盗版、假冒和冒充专利等行为的奖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知识产权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和权利人的利益。
研究和制订激励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内外商标、专利和软件版权的政策,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对我市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以及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制定和完善保护驰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著作权管理制度,健全著作权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版权贸易及版权代理业务。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重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性服务,培育和规范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促进行业协会采取自律行动,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解决行业性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