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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预警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对区、县(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被确定为市场监测对象的大型批发、零售定点监测企业,要按照规定的监测范围、监测品种和报送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建立市场波动预警报告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导致一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各定点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报告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及确认
  市商务局要对监测到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或接到企业报告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经市商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为市场异常波动后,在2小时内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向市政府报告,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启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周边地区商务部门相互通报情况。
  五、应急措施
  (一)处于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启动二级应急方案
  1.实行应急工作专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保持与发生突发事件所在区、县(市)联系,及时掌握、综合该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每日上报市政府。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保持24小时同步联系,随时解决市场供应应急问题,对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运输及采购各环节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努力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投放,充实库存储备。
  3.保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能力。当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针对部分敏感商品,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市内主要生产加工企业适当扩大生产,增加产品产量,及时向商业企业调运。急需、特需商品的生产原料和运输,由市经委、交通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协调解决。
  4.搞好区域间商品调剂。当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根据市场供应实际需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运令,从市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县(市)紧急组织调运商品,在市内区域阳进行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供应。
  5.做好市级储备商品和其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食糖、食盐、蛋类和卫生消毒用品的市场状况进行及时监测,实行宏观调控,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承储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市级重要储备商品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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